他是商界巨子,起于贫寒,以勤勉与坚韧,创立全球商业帝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玻璃供应商的掌门人。
他是一位有正念的企业家,纵横商场,以人格做事,以诚信立命。
他是一位悲天悯人的善行者,四十年扶危济世捐款超过120亿,却不过以为是小善。
他就是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曹德旺!让我们一起走进曹德旺的自传——《心若菩提》 来共同领略他持戒从商、持戒行善的人生境界。



1991年福耀股票成功发行,募集了2000多万元。
这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那感觉真好,好像自己真像一个富豪了,但却不知应投资什么?
有人建议参股IT业,有人建议做房地产,有人建议多元化经营。讨论的结果,是听从县政府的建议,涉足房地产,开发福耀工业村。
由福耀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清宏路地产建材厂、福清市信用合作社、三益发展有限公司和澳门华隆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组建福耀开发工业村有限公司。县政府在宏路镇提供了一块500亩的地,意在以福耀工业村的建设为起点,形成连片开发,拉动福清的西大门项目建设,做一个福清的形象工程。
做项目前,请来了台湾的规划专家,进行论证。当时的设计是,以两公里半径的人口为基数,规划一个大型的超市商场。因此,福耀工业村开发总体规划,是工业厂房、住宅、商场以及加油站等项目。工业厂房安排了与黄照满合资的高分子项目,同时盖了四座标准厂房,还有一座加油站,最关键的一栋建筑物就是现在的福耀集团员工宿舍大楼。原规划这座楼共9层,地下一层,地面裙楼二层、三层是作为平面空间上面设计有13座多层建筑,规划是住宅。整座楼建筑面积总计15万平方米。因为考虑这是其中最重要建筑体,当时也是没有经验,只想着应该找一家知名度高、有实力的建筑公司承建。就这样,这个工程,选择了总部在三明的福建省第一建筑公司。
没想到,承包方省一建将任务下达给了第四分公司。
按照合同规定,整个项目必须由省一建直属施工队承包。在他们拿到首笔预付款进场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地下室施工外包给了他们长期的合作户。只要有一点基建常识的人都会认为,这不正常,因为做基建核心利润是在基础工程,他们却拿去外包。我们派人告知对方总部,声明对方违约,同时提醒他们目前发生的现象不正常,但我们没有得到省一建的明确回复。
接着发生的事是,施工方施工过程违章作业。如按规范已拌好的混凝土必须近距离浇灌,但施工方就在地面将水泥倒入距离5.5米高的地下。原定18个月完成整体工程,施工方做了近两年,才完成至地面二层裙楼工程。此时,我们发现,已浇注好的地下室不仅到处呈蜂窝状,柱梁歪歪斜斜,而且漏水十分严重,施工期地下室整层蓄满了水。
但我们对他们的野蛮施工却一点办法都没有。1993年11月,我们提出协商,要求对方退出这个项目,并达成协议,按对方已做工程量验收结算。
省一建同意退出这个项目。他们的夏总也亲自到场签字。但我方施工人员认为地下室严重漏水,不符合验收条件,要求对方修复,双方为此事发生争执。夏总到我办公室商量此事,我将我方施工人员意见转告他。
“这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夏总说。
因为此时地下室水是满的。省一建讲“这是因为时间长了,经常下雨流下去的水”。我方施工人员说“水是从墙边漏进来的”。“要解决到底谁说得对的问题,很简单。”我说,“是否漏水,承担漏水责任,那么检查是否漏水是十分容易的事。拿几台水泵下去一抽,抽干了地下室水,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夏总惊呼:“曹总,你真是天人,想到了这样一个好办法。”他最后发誓,“曹总,我的工地要是漏水我就绕着工业村爬三圈。”
6台水泵被调到工业村工地,管子伸到地下室,抽水抽了几天,水只下去了十几公分。再多调了10台水泵,又抽,这次地下室的水明显下沉,下去了50几公分,现场的人都看到墙体处水如泉水般哗哗地冒出来!
找到了漏水源,四建的人就跑了。
春节过后,我收到一建夏总的道歉信,承认漏水并承诺派工程队来修好。
看完信,我收了起来。也没有多说什么。
地下室漏水主要是由于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及偷工减料造成的。由于浇筑混凝土时没有达到标准的密实程度,产生了疏松、狗洞、蜂窝等现象,形成了渗漏水的通道,使变形缝(伸缩缝)墙体、底板和顶板及穿墙管部位产生大量漏水,很难修。要修,得先在墙外将填土重新挖开,洗净墙再做防水。如果是地面冒水,就更难修了。
春节过后,工程队进场干了一两天就停了。
“尾款不过几百万,而修地下室,则要花七八百万,对于四建来说,当然是一个不划算的买卖。”工地向我汇报了这个情况,“他们要告福耀。他们一建有一个姓钟的工头,同学在省法院当庭长,放话说不要修了,只要200来万就保证打赢官司。所以,他们会选择后者的。”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在共产党的天下,还有这么黑暗的事。
但没过一周时间,我就收到福建省高级法院经济庭的传票。
省一建告福耀拖欠几百万的工程款。
接到传票,我决定应诉。问律师,律师说不要什么材料。可是法庭辩护不是要答辩状的吗?直觉不对,担心遇到突发状况,我决定自己去找资料,包括合同,所有的工程质量记录,还有省一建夏总的道歉信等等,准备了大量的资料和证据。在法庭上,律师话不多,反倒是我一直在陈述。我将收集的资料和证据都拿出来,“证据都在这。不存在欠款,存在的是工程质量问题。应该先质证合同,是否有质量违约,再谈欠款。”法庭上我这样主张。
但法官说:“我不问这个。我只问你有没欠工程款几百万。”
“整个合同3100万,是包括地面上的工程,可是现在只完成了地下室和地上的两层,他已经拿了3300万了。”我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上面的六层楼都还没盖,您说有无欠款?而且地下室严重漏水。”
“我不问质量,只问你是不是欠他的工程款。”
“您为什么不问您欠他什么钱?”
“曹德旺你比律师还律师啊。”庭长孙逸民说。
“没错,我听说你拿了人家200万就包他们赢,我就不相信,共产党能允许这样的行为。”我愤怒了,“打到联合国我也打下去。”
愤怒归愤怒。
法庭不理睬愤怒。
庭长宣布休庭。过了两天,接到判决书:福耀必须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我提起上诉,到最高院。这次判得更快,判决书不到一个月就下来,维持原判。
我就找省人大,省人大说不能干预司法,让我去找法制办。法制办的人详细听我叙述完整个经过后,给我提供了另一条思路:你也去告他!于是我去北京请了一个大律师咨询。
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我:既然法庭说不管工程质量的问题,只管你工程款的问题,那么你就去告他们工程质量的问题。你要去请中国最权威的质量认证机构来鉴定,确认是不是质量问题。同时,你到福州中院提请诉讼保全。
于是,我请来了国家技术监督总局认证的国家最权威机构为我们的工程质量做鉴定,他们出具了工程质量问题鉴定书后,我们就用这个作为保函,到福州中院起诉。只要他们赔我们了,我们再用他们的赔款来付他们的尾款,就这样做成保全诉讼。经历了近两年的时间,福州中院判下来,判我赢。
福州中院判决省一建必须返工,延误的工期应该赔偿。
省一建不服,自恃有孙逸民撑腰。他们又告到省高院。这下,省高院不敢乱来了。
“争的不是钱。是为了人格的尊严,共和国国徽的庄严。这个项目总共也就投了几千万,虽然有损失,但是合资企业,对福耀损失不大,但对社会负面影响极大。”
这个案件最终以最高院出面调解结案。
官司从1994年一直拖到2000年才结束。结果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后来还是给了省一建几百万。地下室的漏水,最后是福耀自己另找工程队修好,工业村才投入了使用。
为了共和国国徽的庄严,为了一个真理,我损失了3000多万7年的利息,直接与间接损失累计近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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