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佛教商业化?
什么是“宗教商业化”是宗教领域讨论的重点问题之一。
谈及治理,则需正本清源,将“宗教商业化”的内涵界定清楚。如此,政府管理和舆论监督时,就有明确的判断标准,既能做到有效监管,也不会因为界定不清、盲目批判而造成“冤假错案”。
全国很多寺院开办了素食餐厅,或许有人心怀疑问,这算不算佛教商业化?小编了解到“什么是佛教商业化”,“什么是自养”“为什么要自养”“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如何区分商业化和自养”等问题,以下进行说明。
01
佛教商业化的表现
佛教商业化
表现为佛教的寺院、僧人及相关人员通过多种商业行为追求个人利益和钱财名声,以至于损害佛教利益,如天价头香,高价“开光”的佛教饰物,与佛教教规教义相左的各种娱乐活动等。
02
什么是“自养”?
自养
指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合法的经济活动来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和宗教活动的需要,不以营利为目的。自养活动通常是为了满足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运营需求,如场地维护、人员工资、宗教用品购置等,其收益主要用于宗教活动本身,及公益慈善事业。
03
为什么要“自养”?
独立的经济基础必不可少
佛教教规教义反对贪欲,但为了佛教组织和佛教事业的发展,独立的经济基础必不可少。
我国出台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中第六章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寺院根据汉传佛教农禅并重传统开展的农业、林业、手工业等生产事业,设立的法物流通处、素餐馆、茶室、云水堂、上客堂、内部停车场等服务设施,所取得的收入属于以自养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收入。”
这种收入是有专门的指向和范围的,如追求共同利益而非个人利益、发展商业首先在于造福社会民众、经营范围应合理、反对以欺诈方式谋取商业利益等,属于合法范围。
04
还有哪些宗教政策法规
明确了“自养”?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根据《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六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以自养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获取的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应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分配。”
这一条款明确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可以进行正当经营,可以拥有合法收入,“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即自养;以及用于“公益慈善事业”。但财产和收入“不得用于分配”,即不得用于除了自养及利国利民事业之外的其他领域(如个人使用),确保宗教的纯洁性和非营利性。
05
如何区分“商业化”和“自养”?
1.目的不同
商业化以追求经济利益和名声地位为主要目的,而自养则以维持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运转、维持正常宗教活动,以及维持服务社会的公益慈善活动需要为目的。
2.性质不同
商业化具有营利性,而自养则具有非营利性。
综上所述,寺院里的素食餐厅,如果其收入进了个人腰包,则为商业化;如果收入用于自养活动,以及公益慈善等利国利民的事业,则不是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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